首頁
政策資訊
[摘要] 記者近日獲悉,2015年一號文件對新型農業經營體係的政策詞組是“加快構建”,在此目標下將推進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轉型升級、創新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方式,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和龍頭企業,鼓勵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、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。
隨著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的漸行漸近,在多地試驗進行的“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和龍頭企業”,將在2015年得到“自上而下”的全麵扶持。
記者近日獲悉,2015年一號文件對新型農業經營體係的政策詞組是“加快構建”,在此目標下將推進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轉型升級、創新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方式,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和龍頭企業,鼓勵工商資本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、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。
“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、龍頭企業,方向是符合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,但之前隻在地方操作,這是首次‘自上而下’式推開。”一位農業部人士告訴記者,“按照慣例,具體操作文件會在一號文件後有所動作。”
調研稱農戶積極性不高
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、龍頭企業的操作,此前已在全國多地展開。在各地實踐中,地方政府和企業對都土地經營權入股保持了較高熱情。2014年6月,上海市金山區在 《關於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的若幹意見》中提出,要探索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新的經營方式,保障農民從土地上獲得更高、更可持續的收益。
但安徽省宿州市農委所作的一項調研表明,對於農民土地經營權入股,農業企業、合作社等產業化經營組織意願強烈,而農戶參與積極性普遍不高。
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告訴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,土地經營權入股的方式,有助於發展規模化農業生產、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益,並使農民在二次分配中受益。然而在很多地方,農民並不願意介入這種土地經營權入股當股東的方式。
“農民雖然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得到分紅,但風險也與之並行。”在李國祥看來,如果合作社或龍頭企業的經營出現問題的話,農民也會按股權承擔風險,即風險共擔;而如果是單純流轉土地收取租金,農民心裏則踏實得多。
李國祥解釋說,企業或新型經營主體租賃、流(liu)轉(zhuan)土(tu)地(di),需(xu)要(yao)先(xian)向(xiang)農(nong)民(min)支(zhi)付(fu)租(zu)金(jin),而(er)土(tu)地(di)經(jing)營(ying)權(quan)入(ru)股(gu)則(ze)是(shi)獲(huo)利(li)後(hou)分(fen)紅(hong)。這(zhe)樣(yang)對(dui)合(he)作(zuo)社(she)或(huo)龍(long)頭(tou)企(qi)業(ye)而(er)言(yan),可(ke)以(yi)節(jie)省(sheng)前(qian)期(qi)資(zi)金(jin)投(tou)入(ru),緩(huan)解(jie)資(zi)金(jin)壓(ya)力(li),也(ye)調(tiao)動(dong)了(le)入(ru)股(gu)農(nong)民(min)參(can)與(yu)產(chan)業(ye)化(hua)經(jing)營(ying)的(de)積(ji)極(ji)性(xing)。但(dan)農(nong)民(min)則(ze)更(geng)願(yuan)有(you)一(yi)個(ge)保(bao)底(di)的(de)土(tu)地(di)租(zu)金(jin)收(shou)益(yi),而(er)非(fei)市(shi)場(chang)風(feng)險(xian)下(xia)高(gao)低(di)難(nan)定(ding)的(de)入(ru)股(gu)分(fen)紅(hong)。
有待政策驅動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了解到,多重操作難題作用下,土地經營權入股正處在“還需政策拉動”的空窗期。
“土地經營權入股已經在多地湧現,發達地區和有‘能人’的地方居多,但目前比重還不大。根據我們調查,還存在多重操作層麵的難題。”李國祥告訴記者,“首先是對這個‘股份公司’而言,既然要經營,那就需要較高的管理能力,可是具備市場頭腦與經營素質的農民、村幹部並不多;其次,入股之後如何經營,是自己直接經營、轉出還是招聘CEO?入股的農民意見又容易有分歧,很難統一;最後,龍頭企業實力十分強大,農民土地經營權實際上隻能占十分微小的比例,對於這類企業而言,入股和經營則是比較麻煩的事情。”
在上海市金山區的試驗中,試點廊下鎮由於有高投入、高收益的龍頭企業參與其中,農民的土地經營權入股所占的比例就較難確定;而另一試點張堰鎮采取集體農場模式,所有收益歸農民所有,按照1畝為1股來操作,因而較容易被農民接受。
安徽宿州市農委的調查表明,當前土地流轉價格較高,當地多數農民不願以自己的土地經營權參與利益共享、風險共擔的股份合作製,隻願意參與市場風險相對較小的租賃形式,一些基層幹部對農村土地入股也概念不清。而麵對龍頭企業、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,農民的弱勢感很強,自感信息不對稱,入股心中不踏實,寧願收益少一點也要落袋為安。
從土地利用角度來看,國土資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工程師譚明智認為,農地入股涉及農業經營、村莊治理、利(li)益(yi)分(fen)配(pei)等(deng)方(fang)方(fang)麵(mian)麵(mian)問(wen)題(ti),如(ru)果(guo)單(dan)純(chun)從(cong)解(jie)決(jue)農(nong)業(ye)經(jing)營(ying)問(wen)題(ti)著(zhe)手(shou),勢(shi)必(bi)會(hui)留(liu)下(xia)隱(yin)患(huan)。一(yi)旦(dan)土(tu)地(di)所(suo)承(cheng)載(zai)的(de)價(jia)值(zhi)不(bu)再(zai)局(ju)限(xian)於(yu)農(nong)業(ye)生(sheng)產(chan)的(de)時(shi)候(hou),各(ge)類(lei)以(yi)集(ji)體(ti)為(wei)核(he)心(xin)的(de)利(li)益(yi)糾(jiu)紛(fen)便(bian)會(hui)層(ceng)出(chu)不(bu)窮(qiong)。
對此,上述農業部人士持較樂觀態度,他表示,“zhengcedezuoyongshiyindaotudijingyingquanruguhezuoshehelongtouqiye,danmeiyixiangzhengcefabuhoudouhuiyouyidinghuanchongqiheshiyingqi,qishishifangshiyidingshiduoleixingde,zaishichangqushixia,duitudijingyingquandeshiyongruhedadaozuiyou?要相信農民和企業肯定會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選擇”。
京ICP備15050565號-7 京公網安備11011202000859 經營許可證編號:京ICP證151138號